
項目服務
出口服務
根據產品的特性以及海關、航空公司的要求,可制定不同的出口途徑,提供廣州、深圳、香港等多家航空公司直航和中轉各地的航空出口業務,為您處理出口報關、清關各項事宜
1、空運快遞服務
根據客戶需求,可提供空運機場自提服務以及門到門的專業時效快遞服務。
2、中港運輸服務
每天港車從廣州郵關和快件中心往返穗港兩地,到港后可提供機場、碼頭入倉服務。
3、海運出口服務
利用香港、深圳、廣州三大國際港口班輪密集的優勢,配備中港拖車和駁船服務,為客戶提供靈活多樣的選擇(起運港:黃埔、滘心、南沙、蛇口)。
進口服務
可從境外多個國家和地區辦理進口、清關一條龍服務(具體項目與出口服務一致)
進出口報關服務
可辦理一般貿易、貨樣、臨出復進報關等服務
形式發票填寫要求
商業(形式)發票是辦理通關手續時,海關官員據此對貨件進行分類,并正確估算關稅及稅金的重要單證。形式發票的格式有多種,但都會包含幾個基本要素,即:發件人名址、收件人名址、品名、成份、數量、申報金額等項內容。 一份比較完整的形式發票包括以下內容:
1. 必須以英文寫明實際發件人的公司名稱、詳細地址及聯系電話(不可使用郵政地址)
2. 必須以英文寫明實際收件人、進口商的公司名稱、詳細地址及聯系電話(不可使用郵政地址),進口商與收件人為同一公司
時,可以忽略此項,只填寫收件人欄
3. 包括發票出具的日期和號碼,必須寫明對應分運單的號碼
4. 若發運物品種類超過2種,請對不同能夠物品進行編號,分類填寫申報
5. 必須以英文詳細說明物品的準確名稱和成份,如果是服裝類產品,請說明針織(KNITTED)/紡織(WOVEN)、 成份及
含量、男/女/兒童式樣等詳細信息,不得使用發件公司內部產品代碼表示
6. 單價:根據物品情況按照重量或數量計算的單價
7. 數量:對應單價計算方式的數量,如:件數、重量
8. 總價:按照單價和數量計算得出的單類物品的合計價格;必須寫明該價格種類(FOB/CIF/C&F)和相應城市英文,
如:FOB BEIJING 或 C&F TOKYO
9. 必須聲明發運物品的原產地
10. 所發運物品為希望免稅的貨樣廣告品,請寫明該英文內容
11. 請匯總發運物品總數量/重量和總申報價值
12. 請發件公司負責人員簽字或加蓋公司印章